沒想過結婚要讓我愛你
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文:輔心人〈香港聖公會輔導服務處心理輔導員〉
拾人牙慧,想起「沒想過結婚要讓你憎我」〈見上期〉的失落同時,想到「沒想過結婚要讓我愛你」的通病。說它的通病,因為常見,亦因為似乎它是婚姻發展路程的必經階段。
常言道:「戀愛是婚姻的墳墓。」說的人大概不是覺得自己苦害對方,令配偶進入墳墓,當然是慨嘆往日那份「戀愛的感覺」蕩然無存。當然,人總是看到別人「眼中的刺」而沒有注意自己眼中有樑木,說實在,聖經也沒有否定對方眼中有刺,我亦不得不承認,婚後日久情疏,自然比婚前拍拖的日子來得平淡,亦正因如此,一般說法都同意,起碼拍拖兩至三年,讓那份熱戀感覺冷卻下來,才會體會自己有多愛對方、多接納對方、以及雙方是否匹配。
即或如此,我想婚後「柴米油鹽」依然會侵蝕你的戀愛,而痛苦的開始,往往是當你開始發覺在婚姻中失落了某些元素,令你認定那是配偶某些的缺憾!我不敢說你看錯了,因為你比我更認識你的配偶,你看對的機會實在更高,反而是面對如此婚姻,你又選擇如何面對?古代的人、傳統的人可能只能默默而活、鬱鬱而終;倒不知是進步還是退化,現代的人反而多了一個離婚的選擇,反正一個決定,即使令人非議,卻能換來當刻無比舒緩的感覺。
你的痛苦、你的失落,我看是明白的,有人為了對方教養下一代的方式的錯誤,而認定對方不愛這個家,而選擇心理上放棄婚姻;有人看對方有童年陰影、成長缺憾,篤定如果對方不變,自己亦無能為力,而暗自宣判婚姻已死。說你沒有想過幫助對方,我想對你並不公平,只是有沒有想過,你能用甚麼新的方式,鼓勵對方離開錯誤、走向正確,又或者你能創造另一個環境,讓對方走出陰影?甚至這個新的方式,正正可能是你自我成長的契機,讓自己蛻變,即使對方不變,亦能讓自己變成一個覺得愛對方的人。
說起來,如果「沒想過結婚要讓你憎我」是果,我猜「沒想過結婚要讓我愛你」不可能不是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