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螻蟻」緣由
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文:螻蟻
在這喧鬧的城市裡,在日照下,一群群「蟻族」蠢蠢欲動,迫巴士、迫地鐵,每天工作逾十小時,工作、休息、再工作,過著瘋狂又枯燥的生活。一隻不甘平凡的「螻蟻」,當了法庭記者,每天接觸人性最黑暗面,不斷反思罪惡與生命的關係,以及法庭上的人生百態,結集成文。
新手扎記之「華麗上班族」
或許你會以為除了電視新聞的漂亮女主播外,報紙記者都是穿T恤、牛仔褲和波鞋,手上拿著拍子簿或相機,身上還有一陣「汗味」。但當我當了法庭記者後,才驚覺不少駐守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的女法庭記者穿著「華麗」─香水、高跟鞋、名牌手袋,打扮與中環區的白領麗人無異。
或許,是因為法庭記者需要經常與「尊貴的律師」打交道,打扮得體一些,也不會被人看下去。或從更現實的層面看,法庭裡有許多「鑽石王老五」,是很多女記者的理想對象,所以要裝備好自己,準備隨時遇到Mr. Right。這並非天方夜譚的想法,因本人親眼目睹一名樣貌娟好的女記者與一名年輕律師共結良緣,最後女記者辭職了!
法庭記者的工作並非只是「坐定定」,由開庭一直抄寫到審訊完畢,更需要經常與被告人「埋身肉搏」,用相機拍下他們的「盧山真面目」。有一次,我與一名穿著三吋高跟鞋和傘裙的前輩,在區域法院的地下「追擊」一名男被告人,我有點擔心前輩的三吋高跟鞋會折斷,怎料前輩氣定神閑地說:「小擔心!穿高跟鞋是可以追到犯的!」我看著她叮叮噹噹地踩著三吋高跟鞋,拿著「傻瓜機」追逐著那名拒絕上鏡的男被告,不禁心生憐憫。
法庭版是一個戰場,除要爭奪獨家新聞外,一班穿著華麗的女記者還要為爭取自己的幸福而努力作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