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輻射哥本哈根
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

文:
去年
事件令只有
據悉,本年六月河南杞縣曾發生同類事故,而完全被隱瞞不報。不同之處是,這次廣東當局在省委書記汪洋「盡快披露信息,防止誤傳造成不良影響」要求下,期間讓廣州媒體刊登過政府發出的三次通稿,但為甚麼居民完全對政府的通稿「無感覺」呢?據廣州的媒體分析,原來這幾則通稿語焉不詳,文字不到二百字,更被放置在報刊上很不顯眼位置。
輿論質疑,如果一個重大的信息「披露」了三次都沒有人留意到,這種「披露」是否足夠呢?周邊居民的知情權及健康權在那裡呢?
今年來,番禺可說是多事之秋。居民月前更與當地政府抗爭,反對在不理會居民健康安危下,強要興建垃圾焚化廠。卻原來,焚化廠項目主要推動者之一的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的弟弟,原來是任職垃圾處理公司,副秘書長涉嫌在項目上存在利益衝突。
《創世記》告訴我們上帝如何建造美好的大地,近世的人類卻不斷破壞自己安居之所;中國要走進國際大家庭,後園卻有不肖子孫不斷搗蛋。走筆至此,不禁惘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