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三分鐘 靈修好輕鬆 七月九日 梁永善牧師
2009年7月9日 星期四
「罪的本質與後果」
《創世記》39章6至9節
39:6 波提乏將一切所有的都交在約瑟的手中,除了自己所吃的飯,別的事一概不知。約瑟原來秀雅俊美。
39:7 這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
39:8 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裏。
39:9 在這家裏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 神呢?」
《撒母耳記下》12章13節
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反省:
1. 在我們講慣恩典的世代裡,為何竟會忽略神的嚴厲呢?
2. 當你明白到贖罪的代價是那麼大時,你能否明白其實無論到人怎樣努力,也是沒有什麼可作補償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