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睇情人節系列? 「有情」人一起過
2009年2月5日 星期四

情人節是否一定要收花?

杜婉霞:要懂得愛惜自己!

甘瑪芝:廣告是賣一個希望
記者:勞志文
編輯:黃幗梅
剛失戀的朋友稱:「情人節要請半日假,因為那日通街都是情人、通街都是花,我又無!」對單身者而言「情人節」或非最快樂的日子,在這高度商業化的節日,是否必然花錢慶祝?
與單身者同行
好好戀愛學堂主任杜婉霞表示,不一定是情人才能過節,皆因朋友亦可於當日互相表達支持與勉勵.杜婉霞提議:「找幾個單身的朋友一起過、一起互相送禮物,令大家知道,『我們都是值得被愛的人,有禮物收的!』無論別人懂不懂得愛你,你要懂得愛惜自己、又會懂得與人分享愛!一個懂得自愛、知道自己有被人愛的價值、又懂得去愛別人的人,自然會吸引其他人,說不定,愛情很快就會來到!」
今年的「情人節」剛巧在周六,已婚的杜婉霞透露:「最有意義的情人節是與一班剛失戀的姊妹一起在我家吃飯,一起分享,彼此支持...我會鼓勵大家(拍拖者)可以兩個人一起去做義工、去分享愛...送一小盒朱古力給情人,然後又一齊送一大盒朱古力給一大班有需要的人,將情人節變得更有意義。情人節是 記念有情人,也要記念需要有情感滋潤的人!」
環顧戲院、地鐵及巴士等,廣告似乎不斷提醒大家這與愛情有關的節日,即使安坐家中看電視,少不免被有關廣告轟炸,那讀者可以如何自處?資深廣告人甘瑪芝(Margaret Kennedy)指出,廣告其中一個影響便是將節日商品化,要知道自己會否容易被廣告擊中,需先要清楚廣告有何效能:
(一)提高認知-讓人知道有這個商品、服務及品牌;
(二)讓人留下印象-例如成功的航空公司,你通常只想起兩三間;
(三)作出比較-令你有感廣告所推銷的是最好、與你最親近的;
(四)作出求知-令你對有關產品有興趣;
(五)說服你去消費.
身兼ABRACadABRA Communications 廣告公司行政總監的甘瑪芝表示:「商品化是一個必然的做法,(送)禮物代表關心是一種方法,是生意人必然想到的角度;用愛去包裝叫人消費,有時不是實質的而是感性的。在情人節當中,商人會推出一系列有關的產品、然後用廣告『提醒』你,你有『需要』買給你的愛人去表達感情!」
精明消費
消費者亦要認清:廣告或會模造的假象.曾於消費者委員會服務廿載的陳永佳指出:「廣告有時會製造一個美麗、浪漫的氣氛,我們去看的時候...不要自我投入了廣告之中,以為得到該物件就等如得到那感覺。所以作任何消費之前,我們必須認清付出的金錢換來的是什麼產品或服務,要做個精明消費者!」
在市場廣告宣傳攻勢下,節日似乎發放「感性消費」亦是值得的,現於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社會服務部任職總協調主任的陳永佳卻表示:「『感性消費』有時也無可厚非,但高級一點餐廳、明貴一點禮物,是否(代表)快樂或者浪漫的感覺?我們要想這快樂或者浪漫是不是真實的?又可以維持多久?從而判斷負出的值錢是否值 得。」
甘瑪芝亦認同不要盲目消費.她表示:「日日都是情人節,要這日才食大餐、送花?我看不然。在現實之中,好像不送花、不食情人節大餐,你會覺得很奇怪,(但)這是世界(對我們)的影響。廣告行(業)有句流行的說話,就是We can not sell anything to anybody if the person is not listening(如果對方沒有聆聽,我們便無法推銷)』。廣告有時是賣一個希望-例如你買化妝品,有時只是希望變成化妝品代言人一樣靚.事實上,你要知道不一定(靚)的,因為還要配合很多條件!」
若花錢於當日吃「情人餐」,杜婉霞更形容這是「貼錢買難受」.她表示:「食『情人餐』價錢一定貴,人多、食物質數不高;加上環境擠迫,你說的話旁邊餐枱的人也聽到,反而破壞氣氛。這是否化算?而且消費一定要量力而為,二人在一起,要一起設計經濟(方案),今日花多了代表明天要很節儉去省回來、是否值得?這消費能否令我們覺得今日很有意思?值得記念的是二人的交談、相處的時間,二人建立的關係,而不是一個怎樣高的消費模式」!
拍拖者或會問:難道一份禮物也不要買嗎?陳永佳強調購物亦要講原則,他稱:「可以送禮物、可以自己造禮物、做賀卡,不一定要盲目消費。情人節被高度物質化的同時,我們更加要回想如何更有心思的表達心意,要知道這個節日的真正意義。如何判斷一份物品該不該買,有一個至簡單的原則,就是:有『需要用』嗎?還是只是『想要』 ?送禮品時也可以想想對方『有用』嗎?又或者物品真要可以記念到二人的關係?此外,有些禮品過度包裝,為了環保,也不宜購買。」
其它文章:
編輯:黃幗梅
剛失戀的朋友稱:「情人節要請半日假,因為那日通街都是情人、通街都是花,我又無!」對單身者而言「情人節」或非最快樂的日子,在這高度商業化的節日,是否必然花錢慶祝?
與單身者同行
好好戀愛學堂主任杜婉霞表示,不一定是情人才能過節,皆因朋友亦可於當日互相表達支持與勉勵.杜婉霞提議:「找幾個單身的朋友一起過、一起互相送禮物,令大家知道,『我們都是值得被愛的人,有禮物收的!』無論別人懂不懂得愛你,你要懂得愛惜自己、又會懂得與人分享愛!一個懂得自愛、知道自己有被人愛的價值、又懂得去愛別人的人,自然會吸引其他人,說不定,愛情很快就會來到!」
今年的「情人節」剛巧在周六,已婚的杜婉霞透露:「最有意義的情人節是與一班剛失戀的姊妹一起在我家吃飯,一起分享,彼此支持...我會鼓勵大家(拍拖者)可以兩個人一起去做義工、去分享愛...送一小盒朱古力給情人,然後又一齊送一大盒朱古力給一大班有需要的人,將情人節變得更有意義。情人節是 記念有情人,也要記念需要有情感滋潤的人!」
環顧戲院、地鐵及巴士等,廣告似乎不斷提醒大家這與愛情有關的節日,即使安坐家中看電視,少不免被有關廣告轟炸,那讀者可以如何自處?資深廣告人甘瑪芝(Margaret Kennedy)指出,廣告其中一個影響便是將節日商品化,要知道自己會否容易被廣告擊中,需先要清楚廣告有何效能:
(一)提高認知-讓人知道有這個商品、服務及品牌;
(二)讓人留下印象-例如成功的航空公司,你通常只想起兩三間;
(三)作出比較-令你有感廣告所推銷的是最好、與你最親近的;
(四)作出求知-令你對有關產品有興趣;
(五)說服你去消費.
身兼ABRACadABRA Communications 廣告公司行政總監的甘瑪芝表示:「商品化是一個必然的做法,(送)禮物代表關心是一種方法,是生意人必然想到的角度;用愛去包裝叫人消費,有時不是實質的而是感性的。在情人節當中,商人會推出一系列有關的產品、然後用廣告『提醒』你,你有『需要』買給你的愛人去表達感情!」
精明消費
消費者亦要認清:廣告或會模造的假象.曾於消費者委員會服務廿載的陳永佳指出:「廣告有時會製造一個美麗、浪漫的氣氛,我們去看的時候...不要自我投入了廣告之中,以為得到該物件就等如得到那感覺。所以作任何消費之前,我們必須認清付出的金錢換來的是什麼產品或服務,要做個精明消費者!」
在市場廣告宣傳攻勢下,節日似乎發放「感性消費」亦是值得的,現於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社會服務部任職總協調主任的陳永佳卻表示:「『感性消費』有時也無可厚非,但高級一點餐廳、明貴一點禮物,是否(代表)快樂或者浪漫的感覺?我們要想這快樂或者浪漫是不是真實的?又可以維持多久?從而判斷負出的值錢是否值 得。」
甘瑪芝亦認同不要盲目消費.她表示:「日日都是情人節,要這日才食大餐、送花?我看不然。在現實之中,好像不送花、不食情人節大餐,你會覺得很奇怪,(但)這是世界(對我們)的影響。廣告行(業)有句流行的說話,就是We can not sell anything to anybody if the person is not listening(如果對方沒有聆聽,我們便無法推銷)』。廣告有時是賣一個希望-例如你買化妝品,有時只是希望變成化妝品代言人一樣靚.事實上,你要知道不一定(靚)的,因為還要配合很多條件!」
若花錢於當日吃「情人餐」,杜婉霞更形容這是「貼錢買難受」.她表示:「食『情人餐』價錢一定貴,人多、食物質數不高;加上環境擠迫,你說的話旁邊餐枱的人也聽到,反而破壞氣氛。這是否化算?而且消費一定要量力而為,二人在一起,要一起設計經濟(方案),今日花多了代表明天要很節儉去省回來、是否值得?這消費能否令我們覺得今日很有意思?值得記念的是二人的交談、相處的時間,二人建立的關係,而不是一個怎樣高的消費模式」!
拍拖者或會問:難道一份禮物也不要買嗎?陳永佳強調購物亦要講原則,他稱:「可以送禮物、可以自己造禮物、做賀卡,不一定要盲目消費。情人節被高度物質化的同時,我們更加要回想如何更有心思的表達心意,要知道這個節日的真正意義。如何判斷一份物品該不該買,有一個至簡單的原則,就是:有『需要用』嗎?還是只是『想要』 ?送禮品時也可以想想對方『有用』嗎?又或者物品真要可以記念到二人的關係?此外,有些禮品過度包裝,為了環保,也不宜購買。」
其它文章:










